你的爱情损伤了我,而又使我甘甜

David Inshaw

紧紧地结合

我生长起来
只是为了你
砍下我吧,我这棵合欢树
需要你这般殷勤。

我长成了一朵鲜花
只是为了你
剪下我吧,我这株百合
不知是含苞待放,还是长成了花朵。

我是碧波一泓
也是为了你。
饮下我吧。连水晶
都忌妒我的水儿是那么清莹。

我长出了翅膀
也是为了你。
猎取我吧,我是那灯蛾
围绕着你的激情烈火翩翩飞翔。

为了你,我甘愿受苦
你的爱情损伤了我,而又使我甘甜!
斧头和猎网也使我幸福
剪刀和渴饮也使我喜欢!

倾全身的血液
奉献给你,我的爱人
这血凝成鲜红的伤疤
什么钮扣也比不上它美,有什么首饰能比它漂亮?

我把七根骨刺别在头发上
以此代替水晶发卡
我的耳边
用烧红的火球代替玛瑙的耳环。

看着我忍受这般煎熬
你却嬉笑。

你将会痛苦的,
到那时你不再是我的心上人!
翻译 / 陈光孚
配图 / David Inshaw





 







今天推的这首诗作者伊巴博罗,也译作伊瓦尔沃罗,是乌拉圭文学史上最具代表性的女诗人之一,被誉为“美洲的胡安娜”。她的诗歌以歌颂爱情、自然与女性身体之美著称,风格热情奔放,同时带有鲜明的感官色彩和拉丁美洲本土气息。


她本名胡安娜·费尔南德斯·莫拉莱斯,1892年3月8日出生于乌拉圭东北部小城梅洛。1914年(一说1915年),与陆军上尉卢卡斯·伊瓦沃罗结婚,并随夫姓,从此以“胡安娜·德·伊瓦尔沃罗”之名步入文坛。


胡安娜曾这样描述自己的创作过程:诗的第一节往往像闪电般降临,有时是某种情绪的触发,有时毫无来由。随后她像遵从某种“神秘口授”般继续写下去,这些诗通常无需修改。她追求最大程度的表达简洁,认为每个诗人心中都有一座“采石场”,需要自己去挖掘和打磨。


尽管在公众面前光芒四射,她的个人生活却并不顺遂。有资料提到她曾遭受丈夫和儿子的家庭暴力,并一度对吗啡成瘾。晚年的她深受疾病与亲人离世的影响,于1979年7月15日在蒙得维的亚逝世。


今天推这位诗人的一个主要原因,是我在阅读翟永明最新出版的散文集《旧酷年华》时,在一片《手抄本琐忆》的文章中,读到了这位诗人对翟永明写作的影响:“当我身陷痛苦和沮丧的时候,胡安娜·德·伊瓦尔沃罗的诗给了很多的慰藉,也给了我李量和启发”。她还特别提到了这首手抄在自己笔记本里的诗,并承认“就这样,拉美女诗人的诗歌通过手抄的形式,直接影响到我的写作”。


读睡特意摘选一段翟永明的《手抄本琐忆》,让大家更多了解那一代诗人在手抄本时代的阅读方式,以及如何影响他们的写作。




手抄本琐忆(选摘)

翟永明



70 年代热爱文学的人中,谁还没有一本手抄本呢? 


那个年代能到手一本心仪的书,能找到一本闻名已久却无望读到的书,是极不容易的。有时,突然从朋友那里拿到一本破烂却珍贵的书,但限于时间,只能匆匆掠过。不过对文学的渴求是无止境的,越是思想匮乏的时候,越是饥渴难耐。于是许多人拿到一本好书时,不是第一时间阅读,而是赶快拿出一本空白笔记本,从头到尾抄录起来。


在当时,任何一本旧书,只要不是我们唾手可得的、躺在新华书店的小说,都如同珍宝。所以,有人会完完整整地手抄一本厚厚的长篇小说,而这本手抄的长篇小说也会视如珍宝,在有同好的人中偷偷流传。这在今天,是不可想象的。手抄,是为了长久的拥有,也是为了给别 的人分享,而在这一过程中,也成了加强记忆的方法。


我虽然当年也爱读小说,但更爱的还是诗歌。所以,中学时期我有过好几个笔记本。一本用来抄录当时极其珍贵的古典诗词,一本用来抄录同学中流传的外国诗选, 比如《普希金诗选》《雪莱诗选》《雨果诗选》等。这些外国诗选大多是民国时期出版的,后来基本被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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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年代初,禁书时代已经过去,新华书店里终于有了外国文学书籍。我也曾在拥挤的人群中,去买那些以前 不敢想、不敢拥有的文学书。但是,那几年大部分出版的 都是 18、19 世纪的作品,诗歌与小说都如此。同时期的翻译作品少之又少,以至于偶尔在朋友处读到现代诗歌, 便惊为天人,依然会借来抄录。于是,我又有了一个新的笔记本,专门用来抄录现代诗歌。


那时,值得我抄录的,多是并未出版但在一些杂志上发表的外国现代诗歌,如当年最流行的《外国文艺》《世界文学》等。而且,这些杂志有时也会翻译一些诺贝尔奖得主的作品。我正是在这些杂志上,首次读到后来脍炙人口的现代经典诗歌的。我已习惯了抄写诗歌,即便有了杂志在手。有时也会把喜欢的诗抄在那本手抄本中,以便集中阅读。


抄录现代诗歌的笔记本是桔红色塑胶皮的,这也是以前《语录》所常用的方式。上面有“上海”两个字的手写中英文,应该是我大学毕业分配到西南技术物理所后,第一次去上海出差时买的。时间看来是 1981 年左右,那时也正是我开始有大量时间和兴趣,关注现代诗歌的时候。


笔记本上第一首诗是 狄兰·托马斯的《序诗》,下面第一次有了译者名,叫兰尘。第二首诗是康拉德·艾肯的《争吵》,再往后面也是他的一首《晨歌》,不过副标题注明是《沈灵的一生》中的一节。


这首《沈灵的一生》,我猜测是一首叙事长诗。当年我很喜欢,一直无来由地猜测诗中的“沈灵”是一位中国女性。代入中国女性之后,我对这首诗有了自己的理解。事实上,诗中并没有具体写到“沈灵”,只是过上几段,就会来一句“这是早晨,沈灵说”。没有原文,后来也没读到过这样的一首译诗,这让“沈灵”变得非常神秘,而且使得这首外国诗变得比其他外国诗更独特,更有异质性。


过了许多许多年,西方现代诗人的翻译作品已经多到无一遗漏,但我从未看到有人完整翻译过《沈灵的一生》。可以说,除了在我的手抄本上,我几乎再没看到过关于这首诗的任何消息。我从何处抄来的这首诗,也已成为未解之秘。直到写这篇文章,我又去查了一下网络,网上依然没有任何关于此诗的报道。遍寻不得,最后我用DeepSeek 搜索时,才得到些许答案。


康拉德·艾肯的确写过这样一首长篇叙事诗,是他 1931 年匿名发表的。《沈灵的一生》是由六十七首连续的十四行诗组成的宏大诗篇,是与艾略特的《荒原》一样,属于探索现代人精神困境的里程碑式的作品。而且,“沈灵”这个名字是英文“Memnon”的译文,也就是说,沈灵其实就是希腊神话里鼎鼎大名的阿伽门农。知道这个并没有神秘感的结果后,我不禁大为扫兴。


不过,DeepSeek 提供了一个重要说法,“沈灵”实际上是现代知识分子的一个“门农转世版”,表现了作者对现代都市生活感受到的混乱、异化及疏离感。整首长诗就是试图用艺术的秩序来整合现代经验的一次宏大尝试。可惜的是,据说由于原作庞大且晦涩,并没有被完整地翻译成中文。所以,不知道我笔记本上的这一节诗,是否也成为《沈灵的一生》在中国的孤本?而且由于历史原因,我甚至不知道译者是谁,想想还是很遗憾的。


理所当然,这本外国诗手抄本上也少不了有艾略特的诗,我抄过《荒原》,也抄过《空心人》。在手抄本的后面部分,我全文抄录过华莱士·斯蒂文斯的《观察乌鸦的十三种方式》。这首诗,当年影响过不少青年诗人,也影响过国内的视觉艺术家。


英国诗人狄兰·托马斯在当年是受到青年诗人热捧的作家,我的笔记本上有五首他的诗:《死亡也一定不会战胜》《当我天生的五官能看见》《通过 绿色的茎管催动花朵的力》《拒绝为一个被火烧死的孩子 哀悼》《没有大海,光就降临》。前面三首非常有名,我在后来的译本上也都读到过不同的翻译。如《死亡也一定不会战胜》,海岸译为《死亡也不能一统天下》,可能是更合适的。不过,那时我特别喜欢《通过绿色的茎管催动花朵的力》,那种节奏感和语言的推动力至今仍深深地吸引我。我感觉老派的译者似乎更在意音乐性的处理,他们更倾向于在音律上找到适合的地方,不动声色地押上韵脚。而年轻的译者则更自由、更现代地进行译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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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这些著名诗人的诗作之外,手抄本上还记录着我当年抄过的、少之又少的女诗人的诗。其中有一位智利女诗人加夫列拉·米斯特拉尔,她的诗我印象很深。那时候,诺贝尔奖得主中,女作家寥寥无几,女诗人就更少了。所以,米斯特拉尔让我很感兴趣。加夫列拉·米斯特拉尔有多重身份:诗人、外交官、教育家、拉丁美 洲第一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女性,也是最早的女权主义者。


还有一位被我抄录并背诵过的,是被称为“第十位缪斯”的乌拉圭女诗人胡安娜·德·伊瓦尔沃罗的诗。她的诗翻译得很少,当年我是在朋友的笔记本上读到的,然后,我又从朋友的笔记本上抄录过来。是朋友自己翻译的,还是朋友抄的,我已记不太清楚。毕竟,当年最重要的是诗歌文本本身。那时许多手抄本中抄录的诗歌都是业余爱好者自己翻译的,并未在报刊上发表过。有些翻译并不准确。翻译者误翻、读者误读,从而推进了 80 年代的外国诗歌误读史;这样的误读,也推进了 80 年代的当代诗歌进程。


那时,我在西南技术物理所工作了两年多,家庭与单位的各种矛盾和压力让我喘不过气来。当我身陷痛苦和沮丧的时候,胡安娜·德·伊瓦尔沃罗的诗给了很多的慰藉,也给了我力量和启发。我至今还能记得的是下面几句:


我向上生长只是为了你

砍下金合欢的树枝

就是要求毁在你的手里


就这样,拉美女诗人的诗歌通过手抄的形式,直接影响到我的写作。在写出组诗《女人》之前,我曾经写过一些过渡性的诗作,其中一首持续高烧之后写作的《错乱》被我收录在我第一本自己油印的同名诗集中,也是由我当年的同事小张打印的。可惜的是,这本《错乱》印得很少,很早就逸失了。《错乱》这首诗意味着一种变化,我在一篇文章中曾写道:“从这首诗以后,我的内心和写作形式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觉得我身体里的五脏六腑和多年来困扰与窒息我的内心纠葛,都在向上生长,似乎要从四面八方冲出我的躯体。”写作的冲动也一直向上生长,直到有一天,从心底突然升起两个字:“女人”。


抽屉里最后一本手抄本,应该是抄录于 80 年代初期。


为什么断定是 80 年代初期呢?因为这个笔记本封面是绛色的,书有花体字“新山城”三个字。当年的笔记本常用地名来命名,究其原因,当年的人们很难有机会旅游,出门住宾馆也需要介绍信。所以,别的城市都具有一种神秘的魅力,而出版社也通常利用人们的这种心理。至于为什么说最后一本呢?因为在当年抄录时,都是一整本笔记本抄完后,才换一本新的。毕竟那个年代,笔记本也不是便宜之物。而这本手抄本,只有一半抄录了诗歌,而另一半是空白。


想必是因为到了 1983 年左右,国内文化形势有了很大变化,各大出版社竞相翻译和出版国外名家诗集。我也跟当年的文艺青年一样,频繁地出入当时的新华书 店,寻找最新的国外文艺作品,成了新的爱好,也就不再需要像从前一样费力手抄了。至此,手抄本这一阅读形式也就算寿终正寝了。


[选摘自翟永明新书《旧酷年华》之《手抄本琐记》,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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