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尽
起初我感到孤独,但后来我开始 好奇。最初的症结,是我看不见 事物的线条。我母亲能。 她能看见形状、线条与阴影, 而我所能见的,只有记忆:那物件 在被放到茶几或床头柜之前, 经历过什么。我能感知到 它底下藏着生命。正因 如此,我以为自己或许不擅长观看。甚至 颜色也不是颜色,而是一种情绪。那盏灯 郁郁寡欢,烛台沉郁、粗鲁,旧蜡 正从边沿碎落,不是火焰,也不是对火焰的 许诺。那我该如何去感受?关于 在这个世界里走动?我如何能触碰任何东西 或任何人,而不让整个时间的重量 流经我们?我不是,或自认为不是,在 编故事;世界曾是这般,毋宁说,世界 一直就是如此。我只是到现在才更擅长假装 事物有边缘,有界限;假装如果我触碰 某物,它不会总是反过来触碰我。
THE ENDLESSNESS
At first I was lonely, but then I was curious. The original fault was that I could not see the lines of things. My mother could. She could see shapes and lines and shadows, but all I could see was memory, what had been done to the object before it was placed on the coffee table or the nightstand. I could sense that it had a life underneath it. Because of this, I thought I was perhaps bad at seeing. Even color was not color, but a mood. The lamp was sullen, a candlestick brooding and rude with its old wax crumbling at its edges, not flame, not a promise of flame. How was I supposed to feel then? About moving in the world? How could I touch anything or anyone without the weight of all of time shifting through us? I was not, or I did not think I was, making up stories, it was how the world was, or rather it is how the world is. I've only now become better at pretending that there are edges, boundaries, that if I touch something it cannot always touch me back.
如果你曾在一个寻常的黄昏里突然愣住,觉得眼前的场景早已发生过;如果你摸到旧物时感到一阵莫名的反噬,仿佛被它回握了一下;如果你望向一盏灯,看见的不是光,而是它底下沉甸甸的时间……又或者,如果你像我一样,曾为小说《我的天才女友》中莉拉的“界限消失”着迷过,那你就能理解,这种感知过载者的生存困境:
世界本是无尽的流动,万物边界相融,时间重重压来。在你触碰世界的时候,世界同时以它的全部反过来触碰你。
艾达·利蒙(Ada Limón,1976—)的《无尽》写的正是这样一种近乎危险的感知方式。
担任第24任美国桂冠诗人期间,利蒙发起过一个名为 “You Are Here” 的核心项目,关注的正是诗歌如何重新建立人与自然世界之间的联系。美国国会图书馆在介绍这一项目时,也将它指向一个看似简单、实则根本的问题:我们身处何处?我们又与谁共同拥有这个世界——
“我”,究竟在哪里结束,而“世界”,又从哪里开始?
诗的开头很平静:起初,我感到孤独,后来却开始好奇。孤独与好奇之间,只隔着一个“后来”,却已经暗示了一场漫长的自我认识。
一个孩子最初并不知道自己的感知有什么特殊,她只是渐渐发现,母亲和自己看见的世界并不相同。母亲能看见“形状、线条与阴影”,而她不能。她甚至把这称为一种“最初的症结”:
我看不见事物的线条(I could not see the lines of things.)。
这里的 lines 是整首诗最隐秘也最重要的机关。
线条是什么?线条使一个东西成为“这个东西”。杯子的轮廓把杯子从桌子上切割出来,身体的皮肤把“我”与“不是我”分开,门框区分房间内外,日期把今天与昨天分开。我们之所以能够从容地生活,很大程度上正因为世界已经被这些线条切割完毕:这是桌子,那是灯;这是我的记忆,那是你的过去;这个人已经离开,那件事已经结束。
母亲拥有这种正常的视觉。她看见形状、线条、阴影。三个词都属于空间,都是可以测量、描画和限定的东西。
但女儿看见的却是记忆, memory。
这是一次感官的错位。别人用眼睛看空间,她却用眼睛看见时间。
一个东西被放到咖啡桌上之前发生过什么?它从哪里来?谁曾经拥有它?什么样的手触碰过它?它为什么最后停在这里?这些本来已经退出现场的事情,却没有在她的感知中消失。一个物体因此从来不是一个完成时态的“物”,而是一小段被压缩的历史。它现在安静地摆在桌上,内部却拥挤着它曾经经历的一切。
所以她说:
I could feel there was a life underneath it.
(下面还藏有一种生命。)
这个“underneath”很迷人。它不是神秘主义意义上的“万物有灵”,而更像是物质表面之下沉积着时间。
我们以为自己面对的是物体的现在,她却不断摸到它的过去。世界对她而言不是平面的,而是有地层的。你看见一只杯子,她看见杯子下面压着的许多个下午;你看见一把椅子,她可能感到那些曾经坐在上面、后来已经离去的身体。物没有开口,时间却在物里面发出低沉的回声。
这种能力却没有让她自感天赋异禀。恰恰相反,她首先怀疑的是自己:“我以为自己或许不擅长观看。”
这是非常准确的一笔。一个人与多数人感知世界的方式不同,她最先怀疑的往往不是世界,而是自己的感官。
更严重的是,这种失去边界的感觉开始侵入颜色。“Even color was not color, but a mood. ”视觉不肯停留在视觉内部。灯是阴郁的,烛台沉思、粗鲁,旧蜡在边沿碎裂。事物拒绝保持中性,它们不断向观看者释放情绪。
尤其是那截旧蜡:
not flame, not a promise of flame.
(不是火焰,也不是对火焰的许诺。)
利蒙没有写火,而写火留下的东西。蜡曾经燃烧,现在却只是凝固在烛台边缘的残余。它不是正在发生的燃烧,也不是未来可能发生的燃烧,而是一次已经结束的燃烧留下的证据。于是一个极小的日常细节突然获得了时间的纵深:火已经灭了,可“发生过”这件事无法被取消。
这或许就是为什么诗人接下来突然问:
How was I supposed to feel then? About
moving in the world?
注意,她问的不是该如何理解世界,而是该如何在其中感受、移动。这已经不是哲学上的兴趣,而是生存问题。如果每件东西都携带自己的过去,每一个颜色都向你溢出情绪,每一次触摸都同时打开时间,那么日常生活本身就会变得过于稠密。别人穿过一间房间,只需要绕开桌椅;她穿过一间房间,却仿佛要穿过桌椅内部储存的时间。
于是,全诗最重的一句话出现了:
How could I touch anything
or anyone without the weight
of all of time shifting through us?
这里突然多出了一个词:anyone。
直到这一刻我们才发现,前面的灯、烛台、旧蜡也许只是演练。真正危险的不是触摸物,而是触摸人。
因为如果一只烛台都无法只是“一只烛台”,那么一个人又怎么可能只是“眼前这个人”?
我们遇见一个人时,通常会默契地把他压缩成现在:他的脸,他正在说的话,他坐在我们对面的身体。但如果撤掉那条时间的边界呢?一个人就会骤然变得庞大。他的童年、欲望、羞耻、失去、被爱与未被爱的时刻,他曾经住过的房间,他已经忘记而身体仍然记得的事情——全部隐伏在这个“现在的人”里面。
于是一次触碰便不再是两个身体表面的相遇,而像两块巨大而漫长的时间,突然交汇。
这就是 “the weight of all of time”,全部时间的重量。
读到这里,我总会想到莉拉的“界限消失”。《我的天才女友》里,莉拉恐惧的不是普通意义上的混乱,而是构成现实的那些坚固轮廓突然失效:人的身体、物体、声音仿佛从自己的边缘溢出,互相侵入。一个人不再牢牢地待在“自己”里面,世界也不再安分地待在“外面”。那是一种令人惊恐的经验,因为我们赖以生活的最基本假设:“我是我,世界是世界”,突然松动了。
多年后,莉拉向莱农这样描述那种感觉:
“那就好像一个海上的月圆之夜,忽然天空乌云密布,暴风雨来临,吞没了所有光亮,把那轮皎洁的圆盘打回了原形,让它变成了一团没有任何意义的粗糙物质。”
利蒙的《无尽》没有莉拉式的暴烈。她的边界消失是安静的,甚至温柔的。但也因此更加持久。她不是偶尔看见世界裂开,而是一直无法完全相信那些分界线。
所以诗的后半段最关键的词不是memory,不是time,也不是boundaries,而是:
假装,pretending。
她没有说,长大以后,我终于“学会”了事物有边界;也没有说,我终于“明白”小时候的感知是一种错误。
她说:我只是到了现在,才变得更擅长假装:事物有边缘,有界限。
这一个“假装”,就把成年生活的秘密揭开了一角。
所谓“成年人”,也许并不意味着终于认识了世界的真实结构,而是学会了一套让自己能够承受世界的删减法。我们学会说:那已经过去了;这是别人的事情;这只是一件旧东西;他已经离开了;不要再想了。我们把连续的时间切成昨天和今天,把纠缠的人生切成你和我,把无法结束的影响切成“已经结束”。
边界因此未必是真理。边界首先是一种生存技术。
否则我们承受不了“整个时间的重量”。
这也让诗开头那个“fault”在结尾处发生了微妙的反转。小时候,她以为自己“看不见线条”是一种症状;长大以后,她并没有治好这个缺陷。她只是学会了像其他人一样生活,学会在没有边界的地方画出边界。
那么究竟是谁看错了?
诗没有回答。
也许母亲看见的是真实的;也许女儿看见的同样真实。前者让我们辨认世界,后者却提醒我们:任何一个看似静止的东西,都只是漫长流动暂时凝固出的形状。
这时候,标题 The Endlessness 才真正显露出来。
“无尽”并不只是时间没有尽头。它更像是因果、记忆与触碰没有真正的终止点。一件事情发生之后,并不会因为钟表向前走就彻底消失。它进入另一个人,进入一件物,进入一种习惯,进入一句多年以后忽然想起的话,然后继续向前。
所以全诗末尾“touch me back”是最漂亮的逆转。我们通常认为自己是感知的主体:我看灯,我摸烛台,我认识一个人,我经历世界。
但利蒙把这个关系翻转了。
你伸手触碰世界,世界竟然动了。
它回握你。
一首诗被你读过之后,很多年后突然在某个下午重新出现;一个已经离开的人仍然改变着你选择伴侣、说话、沉默的方式;童年住过的房子早已属于别人,你却可能在某种光线里忽然重新走进去。我们以为那些事情已经成为过去,其实它们只是换了一种方式继续发生。
于是“无尽”不再是一种宏大的宇宙概念,而藏进了极其细小的日常经验:一盏灯,一截旧蜡,一张床头柜,一次触碰。
诗人没有劝我们拆掉边界。她知道那会令人无法生活。她甚至承认自己已经越来越擅长“假装”。但她保留了一个小小的秘密:在所有我们不得不划出的界限下面,世界仍然彼此相连,过去仍在现在内部缓慢移动。
或许我们真正需要的,也不是彻底消除边界,而是偶尔记得边界的虚构性。
记得眼前的人远比眼前这一刻漫长,记得旧物并非绝对沉默,记得所谓“过去”并没有被时间整齐地搬走。
我们每天都在练习把世界分开,好让自己能够生活。
而诗歌做的事情,恰恰相反。
它偶尔擦掉那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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