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为,是我无微不至地照顾狗
直到有一天我停下脚步
眺望收割后的田野
狗已经奔跑到很远的地方
追逐着草窠里的昆虫
偶尔像是发现了沉思的妙处
一动不动地向某个方向注视
然后掉头回到我的脚下
田野上只有空旷是永恒的
我的狗深深地理解
并在寒风中舔了舔我的脚
作者 / 黄沙子
以前学英语的时候,有朋友神秘兮兮地跟我说,你知道“dog”是什么意思吗?“dog”不就是狗吗?“你把‘dog’倒过来读。”“噢……”
把“dog”倒过来,就变成了“god”,god,“神”的意思。对于“神”来说,人就是神的狗;对于狗而言,人就是狗的神。这位朋友如此总结。
不过,在《圣经》里,神的名字是耶和华,用四个希伯来字母YHWH来书写。所以,“dog”和“god”仅仅是英语里一个有趣的文字游戏。
狗的确是蛮忠心的动物,它对人的忠心,恐怕远远超过人对神的忠心。在这首诗里,小狗就是一个可爱又良善的伴侣。它不仅是陪伴,在主人一直以为自己是施爱者的时候,狗狗用一个从旷野中奔回,舔人脚趾的行动,表明了它才是一直主动发出爱的那一个。
荐诗 / 范致行
2015/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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