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财产
这座陌生的城市 是我的财产 我听见 啁啾的鸟儿 看见 手指繁多的树叶 还有喷泉 和玩耍的孩子 我已在这儿生活了 数千年的时光 大地与不朽的天空 轮流统治 并且和时间 紧紧相连
Mein Eigentum
Diese fremde Stadt mein Eigentum Ich höre zwitschernde Vögel sehe vielfingriges Laub Fontänen spielende Kinder Hier lebe ich seit vieltausend Jahren zeitverbunden mit dem Wechselwalten der Erde und dem zeitlosen Himmel
如果不考虑诗人的身份背景和流亡的心理状态,这首诗将是异常开阔的作品,它的词语呈现了人类几乎从未变化过的神秘心灵。
财产是需要契约来确认的,而契约的达成,诗人告诉我们,依靠的是感官宣示:鸟鸣,树叶,喷泉,玩耍的孩子。
“陌生”和“城市”似乎是对感官的背离,这两个词提示了一种多余且复杂的秩序。这令我联想到了弗雷泽的人类学巨著《金枝》。
《金枝》用不厌其烦的民俗事例,证明了杀死旧王,迎立新王的必要。古老的心灵认为,在王或祭司生命最鼎盛(产生败相之前)时期,必须将他杀死,如此,新王才会完整继承旧王的生命力。这种认知的来源,就是四季交替状态下的农业耕作:麦子将在最成熟的时候割获;而种子将在万物复苏之际播种。
诗句中的“大地与不朽的天空/轮流统治”,即是一种不可辩驳的时序轮回,来源于心灵的感知力量。
《金枝》献祭王,而诗歌献祭感官,从而诞生了时间,让时间进入生命与意义的区间。站立在旷野,聆听风与事物摩擦的声音,请相信,这一幕就是时间。
心灵时间之外,一切的秩序都是陌生的、不持久的。大命题最终还原到“我的财产”所揭示的具体生命细节,使得诗歌形成了一股独特的围绕时间阐述的魅力。
另一方面,如果我们考虑诗人的身份背景,那“陌生的城市”和“我的财产”将会产生强烈的漂泊感,它用修辞定义了流亡状态。因为与财产关联的词,更多时候是熟悉而不是陌生。
我仍记得诗人另一首《独自一人》中的句子:
“我不知道
终点在哪里开始
起点在哪里结束”
终点和起点在概念上的相互暧昧,就是今天这首诗中陌生和财产的互相触碰。
“这儿”,当然是指陌生的城市,而流亡的每一座城市,都会是陌生的。但是,主动的感官宣示,抵消了陌生带来的异化和扭曲,换句话说,流亡的现实内化成了心灵感受,就像诗人曾说“词语是我的祖国”,文本的积极用以化解外在的焦虑和痛苦,这就是诗人坚如磐石的恒产。
于是第三节的“数千年时光”,其落脚点恐怕就不在于与当下瞬时感官做修辞类比,而更像是群体指认:犹太人数千年的陌生城市的漂泊。当然,与《金枝》相同的仍然是,时间的开启来自献祭。
希罗多德在他的《历史》里边说过,人类的幸福从来不会常驻于某个地方。我想把它化在今天的诗歌里,在大地与不朽的天空的轮流统治中,人类的幸福不会常驻于那些注定陌生的地方,除了你善于感知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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