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体
我的光体, 我的晨星和晚星。 我正午的光 当没有太阳, 天空低垂时。我的 喜乐的秤,在一个 失去喜乐标准的 世界。你的脸 那年轻我承认 仿佛我曾认识年老的 你。来吧,我的双眼 说,进入这世界的清晨, 那里的露珠 等待着你的足迹。 在一座绿色的祭坛前 以画眉为祭司 我许下了那些游丝般的 誓言教堂 不能陈旧它机器也不能 磨损它,随着岁月流逝 已变得坚如燧石, 光亮更胜白金 在我们没戴戒指的手指上。
Luminary
My luminary, my morning and evening star. My light at noon when there is no sun and the sky lowers. My balance of joy in a world that has gone off joy's standard. Yours the face that young I recognised as though I had known you of old. Come, my eyes said, out into the morning of a world whose dew waits for your footprint. Before a green altar with the thrush for priest I took those gossamer vows that neither the Church could stale nor the Machine tarnish, that with the years have grown hard as flint, lighter than platinum on our ringless fingers.
这首诗原题Luminary,源自拉丁语,意为“发光的天体”,日月星等,在创始记第一章第十四和十五节:
上帝说:“天上要有光体,可以分昼夜,作记号,定节令、日子、年岁,并要发光在天空,普照在地上。”事就这样成了。
日月星辰高悬于天,散发着荣耀的光芒,缺乏启示知识的人往往因为敬畏而将其当作神明崇拜。但熟读圣经的牧师诗人R.S.托马斯当然知道,光体并不是神,而是神为了人的益处而造,是神赐给人的宝贵礼物。
朋友,别嫌弃我开篇就啰嗦,我指出上述这些背景知识,并非无故,是为了方便大家能更准确地把握托马斯先生在这首诗中赋予爱人的崇高地位。
不过,我还是应该说声抱歉!这么美的一首爱情诗,怎么能如此枯燥乏味地解读呢!
特别是,如果你正深陷爱河,或与所爱之人共度蜜月佳期,那就别看我的文字,直接捧读托马斯的《光体》吧,像捧着一轮圆月或一朵星星(我不敢让你捧太阳,免得烫伤后找我追责),我还建议你朗读,沉吟,默想,将你自己融化……
我深信每个真正经历过爱情的人,都会与托马斯产生强烈的共鸣。啊,你是“我的光体,/我的晨星和晚星。/我正午的光/当没有太阳,/天空低垂时”!
正在琢磨怎么写情书的少男少女们,我强烈建议你悄悄借用一下托马斯,我猜他老先生不会跑来找你要版税。你看,这不比说“宝贝,你是我的一切”浪漫千倍万倍嘛,哈哈!
而接下来这个表达就更匠心独运了——
“我的
喜乐的秤,在一个
失去喜乐标准的
世界。”
你怎么说?反正我服气!
什么是标准?就是你呀!我心情的阴晴都决定于你!而不是股市的波动,不是游戏的输赢,不是职位的变迁,不是别的任何人任何事!
瞧瞧,朋友们,你们爱得有人家托马斯这么痴么?
然而这爱可不是仅限于眼目,人家那深度也足以淹死所有的鱼——
“你的脸
那年轻我承认
仿佛我曾认识年老的
你。”
永恒。永恒里已相识。
不是因为你年轻漂亮所以爱你,而是因为认识年老的你而爱你,爱你的一生。是不是比婚礼誓词更美丽呢!
那么,来吧——
“来吧,我的双眼
说,进入这世界的清晨,
那里的露珠
等待着你的足迹。”
言语已属多余,只以目传情,便心领神会……好的,相爱的人儿们,手挽手(不挽也好),走进这世界的清晨(尽管这个世界已经不那么美好,但清晨之时仍然如同新生),别心疼那些晶莹剔透的露珠,它们是为你们幸福的双脚预备,正等待着你们的足迹……
这首诗的后半部分,我就不说了,留给你们自己去说,彼此对说。
该闭嘴时必须闭嘴,不是吗?尽管如此,我还想喃喃着替托马斯先生辩解一句——别误会,我爱,我爱我的光体,可是,我并没有称她为“女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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