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恋人比我早起,从黎明的万道门厅奔向我

配图 / Ferdinand Hodler
bedtimepoem

情歌(帕帕戈族)

清早,我起来
在蓝色的晨曦中;
我的恋人比我早起,
从黎明的万道门厅奔向我

在帕帕戈山
垂死的猎物
用我恋人的眼神望着我。

翻译 / 王宏印

Love Song (Papago)

Early I rose
In the blue morning;
My love was up before me,
It came running up to me from the doorways of the dawn.

On Papago Mountain
The dying quarry
Looked at me with my love’s eyes.

这首帕帕戈族印第安人的情歌,是一缕来自美洲的上古回响,深情款款,以清新缭绕正本清源,一扫现代美洲叙事之滥觞迷雾,恰如我们的《诗经》之风。

帕帕戈族,美国亚利桑那州南部和墨西哥索诺拉州北部的索诺兰沙漠里的美洲原住民,以农业、狩猎和采集为生,种植并食用玉米、豆类、南瓜和仙人掌。他们使用自己的语言O’odham语,是尤托-阿兹特克语系的一个分支。 

帕帕戈(Papago)这个名字广为人知,其实是西班牙殖民者对原住民语言的误译,意思是“吃豆子的人”。1986年,他们正式将族名改为Tohono O’odham,意为“沙漠居民”,从而摆脱了帕帕戈这个具有殖民歧视性质的叫法。 

该民族的主体群落现位于在亚利桑那州的托霍诺奥哈姆保护区(Tohono O’odham Nation)内,主要经济形态是赌场和太阳能发电项目,整体贫困率较高。近年受特朗普的美墨边境墙影响,族群原始聚居地被人为割裂,引发抗议不断,直至今日。 

根据鲁迅《故事新编》或者王小波《红拂夜奔》里的想象,我们的上古以及中古大概在风沙弥漫的黄河流域,介乎赳赳老秦和河洛之间,所以总有一股土黄或者砖红色的荒凉调调,仿佛日月尚未安顿妥当,千里荒无人烟,唯有几个赤裸着身体的英雄豪侠持剑把戈,从风沙里施施然走来,赶去射日或者杀人,以为洪荒之气的表征。 

然而这种想象,和诗经提供的上古图景形成极其鲜明的反差:秩秩斯干,幽幽南山;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关关雎鸠,在河之洲;坎坎伐檀兮,置之河之干兮……哪里来的什么狗屁荒蛮?分明,在后来的胜利者书写的文字文化史之前,这片土地上早已是一派旖旎秀逸和葳蕤丰茂。 

史之不考,稗类之杂,岂足信也。 而在现代美国人书写的西部场景里,想象出来的味道也跟我们差不太多,黄土红石,蛮子骑马,便是一出荒蛮故事的理想舞台。这实在是过于离谱了。

如果说这是现代美国人心目中的历史,那么美洲大陆自有另外一部截然不同且不被书写和传颂的史前史。 

“清晨 我起来,在蓝色的晨曦中。” 在这首情歌里,起手的调子是一片透明如水晶的蓝色晨曦,依稀可见戴着鹰羽头饰的印第安人在清净、微烟的早晨里从高处远眺,世界立刻明澈清冽起来。 

“我的恋人比我早起,从黎明的万道门厅奔向我。” 黎明的万道门厅所指为何?这是一个模糊的开放性能指,而所指如羚羊挂角,并不确切:它可以是森林边缘两株参天红杉间的一片空地,或者森林深处以近乎垂直的角度穿透枝叶打进浓密的乳白色晨雾里层层叠叠如同罗马柱般华美的丁达尔光束,抑或从帕帕戈山高处巨石上俯瞰下去所见之两翼峰峦环抱之间的广阔草场和几株零星嘉木之所…… 或者以上全部。

对照英文,这“万道”二字显然是中文译者添附上去的发挥,然而它确实为原始文本增添了一种处于叠加态的多样生动之美,使其悚然生发,越发动人心魄。 

在这样的清晨和万道门厅之间,我的恋人张开双臂,衣袂飘飘,向我奔来——这是一种何其明澈、宽广、深沉的诗意,以及令人惊异的现代性和完备性!我不禁开始脑补高帧率的慢速画面和竖琴伴奏下的空灵吟咏。 

所谓上古,岂是荒蛮? 进入第二节,场景变换,画风也随之一转,视角从广览转为中焦,进而特写。 “在帕帕戈山,垂死的猎物,用我恋人的眼神望着我。” 当叙述者在捕猎之时,恋人的形象仍旧无所不在,随时示现。那么,垂死的猎物是何种眼神,何以能跟恋人的眼神形成有效关联? 这又是一处曲径通幽、难以名状的神妙之笔。 

个人而言,在初次读到的一瞬间,我想起了“狐死首丘”,想起“人之将死,其言也善;鸟之将死,其鸣也哀。”想起了在肉身里沉沦盘桓良久的浑浑噩噩之后,灵魂即将脱离现世的一刻里那种可能的刹那灵台清明,以及物我两忘指向一切的全然悲悯、谅解、和余晖返照式的哀婉、不舍。 

如果把以上全部浓缩起来,形成一个眼神,那它自然是一种足以超越物种而烛照幽微的深沉蕴藉,其名为爱,然而不止。 即使用今天的文明深度来看,这依然是人类这个物种所能领悟和表达的全部人生况味和层次了吧。 

就这样,在晨昏之际的两处寻常生活场景之间,被认作蛮族的帕帕戈族印第安人用美和比兴,完成了自身存在和高度的自证。 

这还不是全部。在英文译本里,(我的恋人)从黎明的万道门厅奔向我这句里用的代词是It而非she。所以,其所指究竟为何?我的爱人是实指还是虚指? 从此处打开想去,又是一番全新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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