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比苜蓿更好的食物了
可我却不舍得割下它们
那些鱼吃得更多的是青草
所以我经常带着镰刀去麦地里
我的身体在热气中一起一伏
村里的人们却总是怀疑
我偷了他们的麦子
他们觉得我是一个自私且狭隘的人
我还知道他们背后叫我老光棍
大概他们忘记了我也曾有过老婆
其实我对世事已淡漠许多
不在乎他们说什么了
就像孩童必然天真
老人必然慈祥
面对一天天翠绿的苜蓿
我只想选择一个晴好的天气
把它们撒在水面上
让水里的孩子们来分食
想必那定是一顿丰盛的美餐
作者 / 朱庆和
读朱庆和的这首《苜蓿》,想象着一个写诗的梵高,独自一人提着甚至可能是锈迹斑斑的镰刀去到麦地里,这位梵高舍不得割下他认为最好的苜蓿,给俗世的人吃,因为他们那些没来由的恶意。这位孤绝于世的诗人,宛如屈原笔下的香草美人,苜蓿就是香草,他是众人难以辨识的美人,他想着将比青草高阶的香草一般的苜蓿“撒在水面上,给水里的孩子们来分食。”
苜蓿被他定义为一种更好的食物,更为珍贵和稀罕的草,这无疑跟现实生活当中苜蓿比比皆是是有所不同的,做一个诗人的好处就是你可以任性的认定某一事物比其他更好,你可以偏好它,圈住它,锁定它,选择它。谁也不能说你的不是,苜蓿在这首诗里,或许不是天选之草,而是诗人的心头好。苜蓿在这首诗里有着金子的品格,它甚至可能仅仅是因为名字特别被诗人选入了一首诗,成为主角,它身上因此带上了光环。
朱庆和是“他们”诗派当中属于七零后一代的重要成员,他的诗歌总是有独属于“他们”的疏阔与去人间化,即便是写日常,也常常可以轻松地将日常的其他面翻出来,换一种方法写给你看。我的身体,因此在麦地的热气当中“一起一伏”,这里面有着某种超现实的气质,现实不足以成为全部的诗,因为诗不应该是全部的现实的复刻,这种超现实的处理方式,在这首诗里,就够成了一种脱俗的浪漫。
我带着“镰刀”,我被村里的人们怀疑是偷麦子的贼,然而我却是一个浪漫的贼,我收割苜蓿是为了喂养水中的孩子们,孩子们的象征意义必然是与那些村里的人们相对立的,反衬了俗人之俗,而孩子们恰如如天使般的纯真,得到了我的喜爱,我用苜蓿喂养这种纯真,为纯真做出应有的贡献,也许这就是写诗的意义。
一首好诗应该有的丰富的层次感在这里非常显现,我眼中的苜蓿是最好的食物,蒙太奇到鱼吃的是其他的青草,叙事推进我带着镰刀去麦地里,细节展开我的身体在麦地里起伏,反转到村里人对我的诸多误解,诸如盗窃麦子,自私狭隘,以及叫我老光棍。我的自我表达:实际上对于世事已经淡漠。穿插了两句题外的哲理:孩子天真与老人慈祥。然后是一个场景的铺陈,我选择在一个好天气,去割一天比一天翠绿的苜蓿,并投喂给水中的孩子们,因为这会是他们的美餐。
为什么孩子会像鱼一样生活在水中,鱼却不能像孩子们一样吃上更好的苜蓿,这是一个诗歌当中设计的谜团,也是它令人回味不已的结尾。我们是生活在陆地上的鱼吗?我们是否吃着连鱼的青草都不如的食物?我们为何不能够拥有苜蓿,我们失去了什么?纯真还是信任,或许这首诗什么都告诉你了,但它没有明说。
荐诗 / 巫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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