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对于夜晚的诵唱一无所知。
它是它所是如同我是我所是:
而在感知这一点时我最好地感知到我自己
和你。唯有我们俩可以交流
彼此在对方之中得到彼此必须给予之物。
唯有我们俩是一体,不是你和夜晚,
也不是夜晚和我,而是你和我,唯独,
如此地唯独,如此深深地靠我们自己,
如此远远地超越偶然的孤寂,
以至夜晚仅仅是我们自我的背景,
彼此对其单独的自我都无上地真实,
在彼此向对方抛洒的苍白之光下。
作者 / [美国]华莱士·斯蒂文斯
翻译 / 陈东飚
The night knows nothing of the chants of night.
It is what it is as I am what I am:
And in perceiving this I best perceive myself
And you. Only we two may interchange
Each in the other what each has to give.
Only we two are one, not you and night,
Nor night and I, but you and I, alone,
So much alone, so deeply by ourselves,
So far beyond the casual solitudes,
That night is only the background of our selves,
Supremely true each to its separate self,
In the pale light that each upon the other throws
Wallace Stevens
我们隐约可以感到,斯蒂文斯的“再表达”其实是对传统的浪漫主义诗学的否定,而要为一种全新的浪漫主义树立新的法条。那么,我们就必须弄明白,斯蒂文斯所反对的究竟是什么。
“夜晚对于夜晚的诵唱一无所知”,这是一个非常矛盾的句子。如果夜晚可以诵唱,那么意味着它可以表达,一个能够表达的主体怎么会对它的诵唱缺乏感知呢?要么它懂得诵唱并且可以感知,要么它既无感知又不会诵唱。
浪漫主义诗学的特征之一,就是自然物的人格化,我们完全可以想起雪莱、济慈那一代诗人对自然的人格化吟咏。比如雪莱《致云雀》:“你好啊,欢乐的精灵!你似乎从不是飞禽,从天堂或天堂的邻边,以酣畅淋漓的乐音,不事雕琢的艺术,倾吐你的衷心。”但是,这一切到斯蒂文斯这里戛然而止,夜晚,作为一种自然物,不仅对一切“一无所知”,不再具有人格化的特征,而且它“仅仅是我们自我的背景”。
或许,要想从根本上更好的理解这首诗,就必须对斯蒂文斯的思想有一点认知。“对于二十世纪的斯蒂文斯来说,自然并没有提供轻松的抚慰,因为城市生活、机械化、战争和经济萧条导致的普遍贫困已经抹杀了自然的神圣天意形象。与赤裸裸的、非神话化的现实的直面相对,这反而是一种自我认识的手段。”(斯蒂文· M·克里特利 《斯蒂文斯的“浪漫的重述”与美国法学会的“法律的重述”的比较》)斯蒂文斯认为随着现代化工业时代的进程,神的信仰已经毁灭,全新的浪漫主义应该回归于世俗,回归于人对于自我的感知和体认,而不再凭借“夜晚”之类的自然物的人格化赋魅。
在“我们”失去了“夜晚”浪漫化的全知全能的庇佑和神启之后,“我们”如何认知“自我”的存在?那就要完全按照自我的感知:“在感知这一点时,我最好的感知到我自己和你”,换句话说,“我是我所是”是通过“我最好的感知到我自己和你”来实现的。
在只有人而不再有神的世界上,“唯有我们俩是一体,不是你和夜晚,也不是夜晚和我,而是你和我”。并且,除此之外,别无选择,如此的“唯独”,彻底绝对地仅仅依靠“我们自己”。而更有意思的是,在这里的“我和你”,指的恰恰是斯蒂文斯的“我”和他珍视的“内心情人”(斯蒂文斯《内心情人的最后独白》》)。
在此情景之下,“唯有我们俩可以交流彼此在对方之中得到彼此必须给予之物”。并且,“彼此对其单独的自我都无上真实,在彼此向对方抛洒的苍白之光下。”这苍白之光的相互抛洒和映射,确立了一种基于世俗认识自我的全新浪漫,一种不假外物而全凭内省完成精神超越的全新浪漫。
荐诗 / 流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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