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过去的悲哀里发现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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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图 / Ben Zank

 

徊想

此后的日子注定如此黯淡
永远的,只要有我温存的光辉
无数次突然而至的风起我哪里知道
如此众多为我熄灭的面庞

此后的命运在一只蜡烛的火焰里
燃烧  花蕊中一只醉枣
在苦酒中泡大,此后我哪里知道
那受伤的鸽子在对岸已盼望多时

我来的时候,只有空气中最后的声响
只有在黄昏的光亮中捕捉白日的背影
这些命运的尾巴
我哪里知道他人已盼望多时

一个人,在如此宽敞的夜晚
从此我将无比惧怕脚印
惧怕远方的山形  灰蒙蒙的星
惧怕上个世纪的养鸡场

追随秋日吧,一年里我仅有的生日
在洒满青光的烛台上我终于学会
从过去的悲哀里  发现未来
未来不再是一场病

作者 /  戈麦

 

 

今天为什么还要谈戈麦?

作者 / 西渡

编者的话:

今天是诗人戈麦逝世30周年,我们特选编戈麦生前好友、诗人西渡这篇关于戈麦的谈话。从这篇谈话中可以了解戈麦的创作历程和他的诗歌成就,以及戈麦诗歌与90年代的关系。1991年9月24日,戈麦将大部分诗稿丢弃于未名湖边的厕所粪坑里,自沉于北京西郊万泉河,没有留下任何遗嘱。在其去世后,他的作品由西渡负责搜集和整理,先后出版诗集《彗星》、《戈麦诗全编》等。

同为北大自杀诗人,人们常拿戈麦与海子相比较。实际上海子是79级,戈麦是85级,两位诗人有着代际上的差异。两人虽没有见过面,但海子的创作对戈麦有过巨大的感召。戈麦与海子的区别在于,戈麦的写作更加隐忍与克制,但其诗歌的质地愈沉郁,抒情的浓度愈高。西渡认为戈麦通过写作让自己“成长为时代的肉身”,“戈麦从他的内部见证了一个时代,让一个时代在诗歌中发生。”

首先,戈麦是一个非常有才华的诗人,这一点大家是公认的。但是我觉得戈麦的特殊之处,还不在于他的才华。他在当代诗歌里是一个比较特殊的存在。戈麦的写作时间非常短暂,如果我们忽略他早期的习作,也就是从1987到1991年,也就短短的四年。但是他在四年里写出了很多优秀作品。就短诗而言,戈麦的一流作品,从数量上和质量上都不亚于海子。但戈麦远没有像海子那样流行。不过,戈麦有自己的铁粉,他们中有的人对我说过,“和戈麦比,海子算什么!”在我看来,戈麦、海子都是了不起的天才,但他们个性不同,写作的方法不同,风格也大相径庭。海子的写作比戈麦和我都早,我们都曾经受到海子的感召。

其次,戈麦写作的出发点和一般的诗人,包括我自己这样的写作者,有很大的不同。一般来说,诗人对于诗歌的兴趣,形成都比较早,像我自己,中学时候就迷恋诗歌,也开始尝试写作。这种文青的经历,当然是一种自我训练,但是它也会带来某种文青后遗症。因为你走向诗歌的时候太年轻,你的趣味,你的判断都还不成熟,也就容易被课本的趣味和教师的趣味所诱导。这种后遗症的一个突出表现就是某种美文情结。就像文工团的男女很难摆脱脂粉气一样,文青们也很难摆脱美文情结。

而戈麦最初给自己设定的人生目标中,并没有诗歌的位置,或者至少不是他主要的一个追求。戈麦最初的理想是经世济民。他考大学的时候报的专业是北大经济系。后来因为成绩关系,被调剂到中文系古典文献专业。他到北大之后一直还惦记着转系。实际上,一开始他甚至不想到北大来报到,而要去第二志愿的辽宁财经学院。他宁愿去辽宁财经学院而放弃北大的入场券,这在今天是不可想象的。在哥哥的一再劝说下,他才来到中文系报到。在北大前两年,他一直旁听经济系的课程,做着转系的准备。三年级的时候,他才从古典文献专业转到中国文学专业。我也在这时候从编辑专业转到文学专业。这之后,我们俩的交往就比较多了。这样一种背景,也给他的写作,带来某些不同。

还有一个是他的边疆身份。戈麦出生于黑龙江省萝北县——很多人可能都没有听说过这么一个县——萝北县宝泉岭农场,这是黑龙江建设兵团下属的一个农场。他这种边疆的身份可能对于文化的感觉,对于中心的感觉,和一般大城市的,以及我这样的江南农村的孩子,也会不一样。所以,戈麦的诗歌里从一开始就很少那种温情脉脉的东西,美文对于他也不构成诱惑。为了摆脱这个教材式的或者时尚式的美文倾向,一个写作者往往需要经过漫长的反省,以后才会走上比较自觉的写作道路。实际上,很多写作者终生没有摆脱这个东西,甚至从来没有想到要摆脱,一生都蒙头在脂粉气里自我陶醉。但戈麦似乎先天就对那种美文的、文学化的东西具有一种免疫力。所以,他开始写作的时候,他的诗歌感觉就跟周围的同学非常不一样,一开始就具有非常鲜明个人特征。

1980年代中后期,大学校园的写作风气还很盛,中文系的男生几乎都写诗,不写新诗,也写旧诗。女生似乎更倾向于写小说,写散文。我们1985级,写新诗的、比较核心的成员,有五六个,当时就成立了一个小社团,叫蓝社。戈麦不在这些人里头。戈麦也不是有意隐藏自己,他读诗也很早,也读朦胧诗,同学读不懂,他可以一句一句解释给他们听。但在1987年秋天以前,他没有把写诗,把文学作为自己的志业。他的爱好很多,棋下得很好,围棋也下,象棋也下——围棋他有一个外号叫褚八段,他姓褚——他会拉琴,也打篮球。他平常待人很温和宽厚。但惹急了,也会约人到五四操场决斗。他的交往,并不像我们几个文艺青年总爱抱团取暖,而是跟各类同学都有来往。同学都叫他老褚,实际上他的年龄是比较小的,我跟他同岁,他比我大20天,在北方同学里,他年龄是偏小的。1980年代,北方同学一般19岁上大学,他是18岁。我们那一届东北一共有八个男生在中文系,八个男生里,他是老八,是年龄最小的一个。但是大家一开始就都叫他老褚,看起来老成持重。另外,他看人看事,眼光都很犀利。我的一个同学曾经说,跟戈麦说话的时候都不敢看他的眼睛,因为他的眼神特别犀利,一眼就把你看透了,是那种感觉。

他还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他是东北人。他对东北的地域文化有很强的警惕,对东北那种哥们义气,还有某种实利气息,对文化轻蔑,他都有警惕。他是有意摆脱自己身上的这些东西。也包括诗坛的一些习气,诗人的癖性,酗酒放纵啊,自我标榜啊,标新立异啊。他酒量很好,但不纵酒,他说,“我一生只大醉过一次,但这一次就足以让我感动羞耻了”。另外,他是一个非常较真的人。他去世以来,我跟他的哥哥一直保持着联系。他家兄弟姐妹是五个,大哥比他大20岁,还有三个姐姐。他的文学爱好多半受他大哥的影响。做人也是。他信中对他的大哥说:“你是我唯一的导师。”他对大哥一直是非常膺服的。跟他几个姐姐、姐夫的交往当中,可能也会觉察对方身上的一些缺点,而且他不会隐忍,可能会当场表现出来。他哥哥曾经跟我说有一次他去姐姐家拜年,不知道怎么话不投机,他饭不吃就跑了,就回到他大哥那儿。在亲人面前,他是有点任性的。

1988年我们毕业实习,我和他两个人在房山做民间文艺调查。我们白天出去调查,访谈民间艺人,晚上回来就住在房山电影院。我到晚上就拉他去看电影,他照顾我面子,也跟着看。毕业以后,有一次我邀他去当时国家计委的红塔礼堂——单位有免费的电影券——看电影,他说:“我在房山已陪你看够了,你还拉我去。”调研快结束的时候,我跟他商量到十渡玩一天。他说要赶紧把报告写完,就不去了,让我自己一个人去。那时候交通非常不便,从房山县城到十渡,一天就一趟车。我起晚了,赶到车站,车已经走了,我也没有去成。我从车站回宿舍,他已经在那儿写报告了。实际上,我们两个的报告,基本上都是他完成的。后来北京市文化局发下稿费,他坚持与我平分。

这种认真的、执着的态度,也影响到他的写作方式。一些诗人和批评家很早注意到戈麦诗歌的一些特殊之处,比如他的抒情的强度。北大有一位比戈麦年轻的诗人吴昊,笔名晓归,他也非常喜欢戈麦的诗,曾经把戈麦的抒情特征概括为浓质抒情,一种强烈的情绪被强行压缩后产生的那种浓密、饱涨、随时要爆炸的感觉。海子的抒情强度也很高,但戈麦的强度与海子的强度不一样。海子的抒情是一种发散,把内部的激情通过歌唱、呐喊散发出来。这种方式和郭沫若的《女神》属于一个性质。戈麦的抒情不是这样,我们可以叫它分析的抒情。

戈麦曾经说过“逃避抒情”,实际上他的诗应该说还是一种抒情诗。但是他的抒情方式确实与众不同。比如说他90年代初期那一批诗,像《未来某一时刻的自我的画像》《凡·高自画像》,确实内蕴了一种非常强烈的、非常有强度的感情在里面。但是他的语调是冷静的,方法是分析的、自我解剖的。这种激情的强度和分析的方法的对比构成了一种非常特别的、高度紧张、充满张力的风格。戈麦的自我分析跟鲁迅的《野草》有某种程度上的接近,但在风格上,戈麦比鲁迅更紧张。这种风格、这种方法的结合,在当代诗歌中我想不起别的例子。海子有强度,但不自我分析;柏桦紧张,也不自我分析;臧棣有自我分析,但没有那种紧张。

臧棣在《犀利的汉语之光》中说,戈麦的写作方式是一种类似工程构筑的方式,先有图纸,然后一步步落实。戈麦1990年以后的写作,大多有周密的写作计划:我这一段时间要写什么,每首诗表现什么主题,采用什么风格,然后这首诗我要用哪些基本词语、哪些基本意象,都预先列出来,完了之后再去组装。先有一个想法,搭出一个框架,然后寻找、准备材料,等一切准备好了,再把它组装到一块儿。这是一种非常特殊的写作方式。

爱伦·坡在他的《诗歌原理》中提到过这样一种写作方法——戈麦对爱伦·坡应该很熟悉。很多人认为,爱伦·坡实际上是在故弄玄虚,他自己的诗根本不是这样写出来的。把这种方法应用到写作实践中的有瓦雷里。齐奥朗认为,瓦雷里之所以如此,实际上是因为他作为诗人的才华不够,从而不得不依仗批评的才能来写诗。戈麦的情况也许和齐奥朗说的相反,他恰恰是因为才华太充沛,从而需要用这种方式对他的才华、激情加以抑制,不让它们不加节制地喷薄。也许,戈麦在海子的诗里觉察到了那种不加节制的喷薄给诗带来的损害。这种方式,也把他跟海子、骆一禾区分开了。一般而言,抒情都是外向的,要把东西从内向外抒发出来,而戈麦好像是从外不断地向内走,走进心灵的深处,或者事物的深处,把自我、心灵剖开给我们看,也把事物的内面展露给我们看。戈麦的抒情方向跟我们习惯的抒情方向是相反的,非常不一样。

在诗人跟时代关系上,戈麦也体现了一种非常不一样的东西。我想用一个什么样的话来概括呢?可以叫做“成为时代的肉身”。诗人看待诗歌的方式,可以有几种:一种是纯诗式的,把诗看成自足的,自有目的的东西。第二种,把诗看成语言和世界的一种互动。这种互动可以是赞美的,也可以是批判性的。很多当代诗人从米沃什那里引进了一个观念,把诗看成是对社会、对现实的一种见证,即诗歌作为一种见证而存在。这种见证的诗属于这一类型的一个新的变种。戈麦的诗不是纯诗,它和世界、和现实有非常深刻的纠缠。戈麦的诗有批判性,有见证性,但你很难说它是见证的诗。因为它在见证和批判的同时,却仍然保持了一种奇怪的而充分的自足。或者说,它并从外部不见证时代和现实,而是让时代和现实在诗的内部发生,而诗人自己则成为了时代的肉身,成为时代的痛苦本身。我觉得这里面包含了他对于诗人身份的一种批判的意识在里面。

海子曾经提出中国古代的诗人太过文人趣味了。海子也试图在诗和世界的关系上获得一个突破。海子提出的概念是实体。诗要直取这个实体。骆一禾提出生“博大生命”,也包含着这样一种努力。实际上,新诗和时代的关系一直是新诗史上争论不休的一个话题。

很多诗人和批评家认为诗人应该成为时代的代言人,或者是成为一个群体、一个阶层的代言人,这个群体、这个阶层掌握了时代真理,或者预示着时代发展的方向。但是,诗人和代言的对象之间往往存在巨大的身份的、精神和心理的鸿沟。你为无产阶级代言,但你是知识分子,不是无产阶级,所以需要改造,但在改造得最好的情况下,你也无法和无产阶级取得完全的一致。即使你出身无产阶级,一旦你开始写作,你的感情和心理就会产生变化,因为你必然受到诗歌这种文体的传统、现实以及形式的牵扯和影响。所以,知识分子的改造是永无尽期的,对诗人的改造尤其永无尽期。抗战时期,一般认为是诗人和时代的关系调适得比较好的时期。诗好像跟时代取得了某种一致性,诗的主题应和了时代的主题。但事实上,即使在抗战时期,我们绝大部分诗人、作家基本上还是处于一种文人的状态吧,多数的时候还是一种旁观。比如老舍《四世同堂》写沦陷时期的北平生活,其实他并没有生活在沦陷的北平,而是早早就转移到了后方。大多数作家都是这样,并没有直接参与抗战。像陈辉那样,一边作战,一边写诗的的诗人其实是非常少的。丰子恺有一篇文章,写到他抗战时期携着家眷逃难,从他的缘缘堂逃到兰溪,曹聚仁在兰溪请他吃饭。在饭桌上,他们俩发生了一点不愉快。曹聚仁对于丰子恺这种逃难的状态表示了一种,我不能说是不屑,但是肯定有一种不满。曹聚仁认为在这样一个战乱的年代,有能力的人都应该去参加战斗,携着家眷逃难多少是有一点可耻的。曹聚仁自己就做了一个战地的记者,深入到了抗战的最前线。这顿饭让丰子恺很难下咽。在诗人和时代的关系中,一直存在某种难以下咽的东西。

那么,诗人到底应该跟时代处于一种什么样的关系?我觉得诗人与时代的关系不应该止于简单的见证。见证的东西还是旁观的。诗人应该成为时代的肉身。如果说,诗应该传达时代的精神。这个时代的精神不应该是诗人身外的东西。真正的时代精神就在诗人的内部。诗人跟时代之间是一种肉身的共鸣。在八九十年代相交之际,一个问题丛生的年代,对知识分子来说也是困扰非常多的年代,戈麦不是“站起来歌唱”,而是成长为时代的肉身。戈麦的写作最敏锐、最深刻地反映了那个时代知识分子精神上的尖锐冲突。或者说,戈麦从他的内部见证了一个时代,让一个时代在诗歌中发生。

第3114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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