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讲述的故事
The Story I Tell
今天这首诗很优美,很纯粹,甚至让人觉得有点不“现代”。
这首诗还有一个特点,它是一首“散文诗”。
散文诗总是会给中国的读者和诗人一种复杂的感情。这种形式总是给人一种奇怪的亲切感,但同时又一种奇怪的”土气“。
这其实和中文有很大的关系。中国古代的散文往往写得很有节奏感和韵律感,如果同时用词非常讲究,就会给人一种”诗歌“的感觉,庄子的散文就是典型的例子,而古书中的诗歌也并不分行,如果赶上比较原始的乐府诗,观感和散文就很像。
所以中文的”散文诗“往往给人”太熟悉“的感觉,因为太像散文而让人感到一种尴尬。
但是英文的散文诗是另一个故事。散文诗作为一种文学形式起源于19世纪法国,早期代表人物包括波德莱尔、兰波和阿洛伊修斯·贝特朗(Aloysius Bertrand),他们都是为了打破传统而故意发明了这种形式。
20世纪,散文诗逐渐被英语文学界广泛采用,代表诗人包括格特鲁德·斯泰因(Gertrude Stein)和詹姆斯·赖特(James Wright)。
本诗的作者亚伦·舒林也是故意采用散文诗这种形式来打破常规,寻求“模糊”和“融合”的效果,为什么,你猜猜?
没错,舒林是个LGBTQ诗人。现在找到一个处在显眼位置的,不是LGBTQ的英语爱情诗作者实在太难了。
不过,今天这首诗适合于任何性倾向的人群,它以细致的笔触列举了感情生活中的各种细节,包括肌肤之亲,日常活动,和内心的挣扎。
它还打破了传统的叙事,甚至采用“元叙事”的方式,让人在时空中冥思,感受回忆对现实的塑造,和现实对回忆的扭曲。
现实还在继续,我们希望和所爱的人一起编织新的故事,九月,十月,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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