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球
我们是两把铜勺 在毯子下面。 我听着妻子 轻柔的呼吸。 她终于放松下来, 在一整夜睡梦里的缠斗之后。 我的手放在她的大腿上, 可我在想着 我在南风球场五号洞 打出的那记完美开球, 还有那支七号铁 把球送到果岭边缘。 我一遍又一遍地回放 小球在轻推下淌进洞中的画面。 这一杆配得上在高尔夫频道中播放, 只不过没有观众的雷鸣, 没有亢奋的球迷高喊 “进洞!” 没有带着英伦口音的人 对着麦克风低声解说 这一杆的意义, 讲我今日稳健的发挥 终于映照出我的潜能、 我的职业精神、 我对这一刻的准备。 她挪了挪身子, 我们两胯之间的空气消失了。 我闭上眼睛。 我不再注视 球的飞行轨迹。 我就是那颗在空中飞行的球。 我被击打得恰到好处。 我怀着明确的意图 向大地移动。 这不是一场球赛。 而且场上只有我们两人在轻声细语。
Drive
We are two copper spoons beneath the blanket. I am listening to my wife’s gentle breaths. She is finally relaxed after a long night of wrestling in her sleep. My hand is on her thigh but I am thinking about the perfect drive I hit on number five at Southwind, and the seven iron to the edge of the green. I replay the birdie putt trickling in to the hole over and over again. It could be on the golf channel except there’s no roaring crowd, no exuberant fan screaming, “get in the hole!” no English accent whispering into a microphone about the significance of the shot, how my steady play today finally reflects my potential, my work ethic, my readiness for the moment. She shifts her weight, the air between our hips disappears. I close my eyes. I am no longer watching the flight of the ball. I am the ball in flight. I have been well struck. I am moving with intention toward the earth. This is not a game. And it’s us doing all the whispering.
“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吗?”对于这个问题,本诗有自己的回答。
在这首诗的开头,我们看到诗人和妻子就像“两把铜勺/在毯子下面。”
西方人往往会把勺子叠在一起放在橱柜抽屉里面,所以他们把一个人从背后抱着另一个人躺在床上的姿态称作“勺子一样的姿势”,同时“勺子”也是一种体位(请自行脑补)。
这首诗以静止开始,我们会想象它会“动起来”。
在接受《请重视诗歌》(Poetry Matters)博客的采访时,本诗的作者弗兰克·X·沃克说:“我对自己如何感知人类互动特别有信心,尤其是男女之间的互动。”
感知有了,他是如何让诗歌表现“互动”的呢?
首先,沃克说他:“……鼓励学生……以情感为起点或情感中心来创作自己的作品。”
然后:“当我创作诗集……我从记忆、研究和想象中收集素材。”
今天这首诗就是如此,它虽然以情感为中心,但是却描写了一次完美的击球,表现了对高尔夫运动高度的熟悉。
诗歌的题目“drive”既有“开球”的意思,也有“驱动力,力比多”的意思,可以说是很精妙的一语双关。诗中还出现了一个没法翻译的专业术语 birdie putt,它的意思是:在高尔夫运动中,如果球员在某一洞的击球次数比标准杆少一杆完成,即称为“birdie”(小鸟球)。而完成这一击的最后一次推杆就叫 birdie putt,也就是“用推杆完成小鸟球”的动作。
很多文学大师都表达过一种观点:写作者要熟悉一些专业领域的知识。小说大师亨利·詹姆斯说过:“不仅要了解人物,还要了解你描写的人所从事的职业和日常习惯,否则作品将缺乏权威性和精准度。”
而另一位大师马克·吐温说:“如果不了解密西西比河——它的水流、术语和习性——你就无法写出关于它的作品。”
《开球》这首诗是又一个鲜明的例证。
那么,诗人是如何利用一场高尔夫球的呢? 他似乎在描写经历相当长一段婚姻生活的男女,已经对肌肤之亲习以为常。
所以,“我”才会一边把手放在“她”的大腿上,一边在脑子里播放关于高尔夫的“小电影”。
故事就这样结束了吗? 并没有。
“她挪了挪身子,我们两胯之间的空气消失了。我闭上眼睛。我不再注视球的飞行轨迹。我就是那颗在空中飞行的球。”
现在回答开头的问题。如果“爱情”指的是情感和身体的双重满足的话,婚姻不见得是它的坟墓。
熟悉并不意味着失去驱动力:惊涛骇浪固然激动人心,水到渠成也未必索然无味。就好比高尔夫的初学者可能会大汗淋漓、废寝忘食,忘情地投入其中;但是高手完美开球、轻推入洞,也自有一种轻松自如的愉悦,甚至一种顾盼自雄的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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