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你捧作掌上明珠的父亲在哪里?
你母亲的客厅门帘,她拉开滑动式沙发的日子,她的衬裙在哪里?
在时间另一端的果园里,你只是一个小孩子,
穿着芭蕾拖鞋,你的第一条蓬蓬裙,你的龟壳发卡
——当桃树每天都在凋零,你坚持跑出去,把叶子粘回树干。
有一次,我看到你擒了一潭阳光在膝上,当你站起,
阳光破碎了,它永远不能跟随你。有一次,在桥上,
你告诉我你生来就是一只龟,顺流游下。今天我在桥下,
你在世界的尽头吃东西,那里生活着最细薄的生物。“抓住魔鬼”,
在挂我的电话前你说出这几个字,然后喝下了防冻液。这一年,密苏里的天空有一种冷,
那颜色恰似龟壳,又像蒲公英汤,牛蒡根,还有黏土。
作者/ 路西·布罗克-布罗里多
翻译 / 光诸
Where is your father whose eye you were the apple of?
Where are your mother’s parlor portieres, her slip-covered days, her petticoats?
In the orchard at the other end of time, you were just a child in ballet slippers,
Your first poodle skirt, your tortoiseshell barrettes. As the peach tree grew more
Scarce each day, you kept running out to try to tape the leaves back on their boughs.
Once, I caught you catch a pond of sunlight in your lap and when you stood,
The sunlight spilt; it could never follow you. Once, above the river,
You told me you were born to be a turtle, swimming down. Under the bridge
Now you take your meals where the thinnest creatures live at the end
Of the world. Carpe Demon, you told me just before you put down the phone
And drank the antifreeze. This year, the winter sky in Missouri is a kind of cold
The color of a turtle’s hood, a soup of dandelion, burdock root, and clay.
每次选择“读睡”推荐的诗,都是一个虐心的过程。根据“读首诗就睡觉”的原则,不能发“读了就睡不着觉”的诗。但是本人总是一眼就看上负能量的诗,就像这首,讲的是追念一个自杀的女青年。本来想翻译一下就“始乱终弃”了,但觉得这首诗实在太美,实难舍弃。再想想,美应当不会引起失眠吧,所以,还是选它。
本诗题目中的“Demon”是西方传说中“不明觉厉”的非人生物,在古希腊文化里是正面形象,到了全面抵制希腊文化,排斥淫祠崇拜怪力乱神的基督教时期就变负面词汇了。“Carpe”是拉丁文“抓住”的意思,有一句著名的成语“carpe diem”,意思是“seize the day”–及时行乐。
这是一首语言特别简单的诗,但是第一句就把我搞蒙了。大家看看,每个字都认识,但是不但不知道说什么,连句子成份都找不到。没关系,把“whose eye you were the apple of”整个挪到那个叫“搜索引擎对话框”的神器中,然后你就会知道“You are the apple of my eye”的意思是“你是我的心头肉,你对我最重要”。一查才知道,《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的英文名就叫《You Are The Apple Of My Eye》。
是否应当使用俚语?在英文写作教学界中争议挺大。不少教师觉得这样的表达已经是“死的隐喻”,没有表达效果了,就好比中文写个“是金子总会发光”真的好土。 还有一个没说出口的原因——英文是世界语言了,但是让每个非英语国家的人都知道“You are the apple of my eye”是什么意思也真是勉为其难。所以产生了一种奇怪的东西——外企式英文,这是一种全世界考过GRE的人士的通用语言。“Where is your father whose eye you were the apple of”用外企式英文写出来是这样的:“Where is your father in whose perception you are the first priority and most precious object”。
本诗随后的几句话告诉我们,作者使用俚语开头是有道理的。后面出现的是非常日常的东西——母亲的客厅门帘,滑动式沙发衬裙,可以想像父亲念叨“You are the apple of my eye”的土腥味儿。我们能够看出诗中的主角曾经有过正常、温暖的家庭,但不知为什么失去了。她曾经是一个敏感善良的小女孩,后来长成少女也很美,膝上有一潭阳光,可惜阳光不跟她走。最后不知怎么变成了一个神神叨叨的女青年,说自己生来是一只龟。
诗以很快的速度从“时间的另一端”滑向了“世界的尽头”,以“最细薄的生物”暗示主人公已经不在人世。后面读者果然发现她喝了防冻液。防冻液的主要成份是乙二醇,是一种甜味的剧毒物质。仅仅是“最细薄的生物”,或者是“喝下乙二醇”都不能证明主人公的死亡,作者把两者连续抛出,就像锁喉加折颈,读者几乎可以听到颈椎断裂的声音,冷静残酷令人窒息。最后的词“抓住魔鬼”就像死者的灵魂升腾起来,迷乱幽冥,绕梁三日。
最后一句“这一年,密苏里的天空有一种冷,那颜色恰似龟壳,又像蒲公英汤,牛蒡根,还有黏土。”连续的词,形象,和感觉。最后的四个名词看似随意,但它们的选择却极尽幽妙。“龟”在前面提过两次;蒲公英的汤是苦的,同时“汤”又扣合前面提到过的“水”;牛蒡根也是苦的,同时根系在土中又扣合“死亡”;而“黏土”是上帝造人的材料,它也有“肉体”的意思。
《抓住魔鬼》是一首非常简单的诗,但是又非常震撼,就像在断食四天之后,吃到了苦菜的叶子。
荐诗 / 光诸
2013/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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