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三点钟
坐车去音乐厅的路上。我突然
离我而去
我像一片羽毛飘过这个城市
飘摇之间,却没有一个孩子
伸手抓我。
1987.7
注:这首诗收录于徐敬亚等人主编的《中国现代主义诗群大观 1986-1988》,由同济大学出版社1988年9月出版。原诗在书中,其诗句“我象一片羽毛”的“象”为当时之正确写法,现根据新标准改为“我像一片羽毛”。
作者 / 王家新
最近和诗人王家新的碰面中,听他提起有一本跨度很大的诗选即将出版。我跟诗人说那个最能打动我的王家新,是那个完全用自己的声音在发声的王家新,是那个写《和儿子一起喝酒》的王家新。而这首《下午三点钟》,也是这样一首诗。
在王家新近些年出版的诗选中,诗人有意识地收录他90年代以后的作品,而90年代之前的作品收录较少,因此这首《下午三点钟》很少人读过,诗人自己甚至都忘了,认为是“学徒期的东西”。但这却是一首难得的好诗。
当时作者应该刚满30,在北京的《诗刊》社从事编辑工作。在1980年代,交通没有像现在这么便利,连背井离乡,在外打拼这件事大多也都是地方精英们的特权。同时,有才华的诗人是当时的“文化明星”,天之骄子,王家新也是其中之一。
纵然如此,他也不过是个在外漂泊的年轻人,那种身处异乡都市,不被需要、不被接纳的状态,才是最真切的感受。
这首诗里,作者是在“坐车去音乐厅的路上”,透露出了诗人当时的生活状态应该在同龄人中算是比较优越的。虽然这首诗在语调上看起来是很舒缓,甚至是不经意的,然而就在这个时候,诗人突然灵魂出窍了,思绪开始像“一片羽毛”一样,在这个城市飘忽不定。
此时,诗人希望,有“一个孩子”,来“伸手抓我”。在这里,“孩子”既象征着一种亲情,或许也象征着自己回不去的童年。
而诗人的童年,并不在这有着音乐厅等诸多“高大上”文化符号的北京,而在湖北的丹江口,那个有山有水,当然还有根的地方。
记得流马写过一句话,“情感的势能就是会随着时间的延伸而发生作用。”而当你在异乡漂泊的时候,这种“情感的势能”或许某个不经意的时间,向你伸出一双属于孩子的手。
今日的城市里,应该同样有着许多“像羽毛一样飘着”的青年,希望能被某个孩子的手抓住吧。年轻的人们,并不因为时代的改变,而停止漂泊。
另外,王家新得知我们要推送这首的时候,希望附上他于2007年11月写的另一首诗《在纽约州上部》,诗中提到“下午四点钟”,同样是一个灵魂出窍的时刻。我们不妨比较一下这两首相隔20年的诗,感受一下曾经的漂泊者的心境变迁。
近期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