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
我起床,泡了茶
打发我的兄弟离开。
在安静的房子里
我坐下来等待。
白昼敲响了我的门
带着一袋货物。黄昏
瞥了一眼我的窗户
用它那无法安慰的灰色眼睛。
桌上的灯点亮了。
我的兄弟回来了,
白色的尘土粘在他的鞋上,
一朵蓝色的小花在他的帽子里,
精疲力尽
仿佛跳了很久的舞
或者在田野遇见一个女孩。
我碰到了他的衣袖
我的手指带走了
一股薄荷和草的香味。
现在我的兄弟想要睡了,
傻傻地呆视着我的床。
我想要的
就是洗他的脚,
明天再打发他离开,
每只鞋里都放一块石头,
每只手上都放一块石头,
口袋里却不放面包。
The Brother
I rose and made tea
and sent off my brother.
In the quiet house
I sat down to wait.
The day knocked on my door
with its sack of wares. The evening
looked in my window
with its inconsolable gray eyes
On the table the lamp was lit.
My brother came home then,
white dust on his shoes
and a tiny blue fower in his cap.
weary
as if he’d danced a long time
or met a girl in the felds.
When I touched his sleeve
my fingers brought away
a fragrance of mint and grass.
Now my brother wants sleep
and moons foolishly at my bed.
What I want
is to wash his feet
and send him off again, tomorrow,
with a stone in each shoe
and one for each hand
and no bread in his pocket.
《兄弟》,一个多么熟悉又亲切的题目,关于“兄弟”,也许大多数读者都会有话要说:你或者有亲兄弟、堂表兄弟,或者有亲如手足的朋友甚或你们已效法刘关张桃园结义……
但,读下去,读下去吧,好奇心驱使我们,要看看作者的“兄弟”、看看作者怎么写他的“兄弟”。
第一节,好平静啊,就这么平铺直叙?其实,这种叙事手法,这位诗人并不常用。
关于彼得·埃弗瓦恩,中国读者较少了解,他的职业是大学教授,但走的却不是知识分子写作路线;相反,他主要从希伯来语诗歌与十四、十五世纪默默无闻的阿兹特克诗人(他自己亲自翻译过这两种语言的诗歌)那里汲取营养,与自己的经历、性情、审美趣味融合,形成了一种非常独特的个人诗写风格。
美国桂冠诗人菲利普·列文称赞埃弗瓦恩的诗歌:“在我们的语言中是独一无二的:它们拥有安东尼奥·马查多和他同时代的胡安·雷蒙·吉梅内斯伟大的西班牙诗歌中所拥有的简洁和清晰……他为我们呈现的诗歌中,每一个瞬间都被记录下来,被揭露,被神圣化,也就是说,这些诗歌拥有一种只有在最伟大的诗歌中才能找到的品质。”
彼得·埃弗瓦恩的诗,真诚、简洁、直接、私密、拨动着读者的灵魂。美国著名作家查德·德尼奥尔德称他为“我们这个时代的大师之一”……
打住,还是回到诗歌本身吧。
第二节,第二节竟然没有提到那位“兄弟”?只写了“我”?
然后,第三节,我的兄弟回来了。
第四节又写“我”。
第五节,我的兄弟想要睡了,这一节后面的一大半都写“我想要……”是不是感觉纳闷了呢,这篇作文显然跑题了嘛,不及格!
且慢,刀下留人(诗)!当你阅读中产生了疑问,那可能正是你深入作品内部的一个重要契机。
但我不想好为人师地代替作者一一解读或阐释。我只想分享一点我个人阅读这首诗的经历:转折点就在结尾:
“明天再打发他离开,/每只鞋里都放一块石头,/每只手上都放一块石头,/口袋里却不放面包。”——啊,谁会这么待他的兄弟呢,送走,回来,再送走,并且给他鞋子里手里都放上石头,口袋里却不放面包?分明是阴谋致兄弟于死地啊!
如果真是这样,怎么敢写在诗里?除非,除非这个“兄弟”并不是真的兄弟……那么,从此处往回看,再读,再读,恍然大悟:哦,原来……
会心一笑,还是哈哈大笑,都随你的便了,哈哈!
(彼得·埃弗瓦恩的这位“兄弟”是谁?请把你的答案在评论区分享给我们,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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