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来了。奔波的
已经在世界头顶上的一天。
白李树下的花园里
影子已经躺下一个黑色的圆。
广播中的信号已经
播报中午。在角落里
动作迅捷的杂志叫嚷着
关于一大早发生的事。
瞬时性的报纸已经
叫嚷着白天的事情,
给出晚上的建议
大街已经被火光照亮。
人们已经被啤酒灌得浮肿;
电车已经疾驰过去;
房间里的灯已经消失;
夜晚已经在轻叩窗户。
夜晚来临。人们在深沉的梦里
忘掉了琐事,喘着气。
他们的目光不看,耳朵不听,
整个身体纹丝不动。
在黑色的天空中星星闪着光;
叶子在树上瑟瑟发抖。
在遥远的海上哗哗作响;
水流从高山上潺潺而下。
公鸡啼叫。早晨来临。
早晨后的一天已经匆忙展开。
就连布拉马普特拉河的夜晚
也把幸福的影子洒向田野。
已经吹拂起清凉的空气,
周围已经缭绕起烟尘。
橡树叶,盘旋上升,滑翔。
雷声已经在我们头顶轰鸣。
彼得堡已经奔涌着涅瓦河,
而四周的风在森林里呼啸,
呼啸着闪烁的木星
仿佛利剑,在空中夺目发光。
天上的水流已经在涌动,
水已经在到处喧哗。
但乌云里的光芒越来越弱,
越来越远,远处雷声轰鸣。
太阳已经闪耀,像个火球
热浪从天空朝地下投掷,
捧起水,化为蒸汽,
蒸汽又簇拥到云中。
可怕的暴雨再次倾盆,
太阳的火球再次闪光——
天空一会儿哭,一会儿笑,
忽而快乐,忽而悲伤。
作者 / [俄] 丹尼尔·哈尔姆斯
翻译 / 张猛
选自 /《我是被天空遗忘的诗人》 山东文艺出版社
这首诗有些长,几乎都在白描,抒情性不强,初读不易代入。细看一下你会发现,诗的前六节主要是在描写人类从早到晚的生活,而后六节再次以“早晨”开篇,描写大自然的变化。
在诗人笔下,人类生活显得嘈杂庸碌、乏味无力,在吃喝与睡眠之间摆荡,善于制造消遣又善于遗忘。而大自然在对比中显出自身的开阔辽远,磅礴丰富。
如今读这类诗并不是想回到更古远的时候,也不是怀想人类社会尚未从自然环境中脱离的时代,只是读着百年前的诗句不禁觉得,如今我们太容易将所思所想局限在日常之中了,习惯盯着手边的得失,缺少更多的维度。
这些诗句带来的不仅是风景本身,而是在风景中隐含的更多视角,所以当我们凝望白云的时候,并不一定在欣赏白云,也可能是我们在白云间凝望此处的自己。
再说说哈尔姆斯这位诗人,他是俄国文学里的另类,写了很多荒诞不经的短篇小说,诗作也多怪诞。在熟悉他的风格后,我在其诗集《我是被天空遗忘的诗人》中读到这首传统的诗作时不由一惊。可以说,哈尔姆斯的荒诞风格是对现实世界的一种讽刺,但他应该不是个虚无主义者,“天空”在他心中是故乡般的存在。
说来羞愧,我平时很喜欢看云天,也偏爱画云天的画家,比如康斯太布尔,比如题图的作者列维坦。有时我会长久地望着天空,突然有种错觉,仿佛我的一部分生命是属于天空的。
不知道你是不是也有过类似的感受?
荐诗 / 冬至
2018/08/08
近期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