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兔子说,五兔子一去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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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兔子病了

大兔子病了,
二兔子瞧,
三兔子买药,
四兔子熬,
五兔子死了,
六兔子抬,
七兔子挖坑,
八兔子埋,
九兔子坐在地上哭起来,
十兔子问他为什么哭?
九兔子说,
五兔子一去不回来!

作者 / 佚名

 

民谣或童谣是诗的原始状态,而比起诗人殚精竭虑的写作,活泼泼的民谣往往更有力量。我第一次读这首不明来历的童谣,那种感觉只能用“震惊”来形容。这首童谣给我的感觉就像坐地铁的时候一个不认识的姑娘扑到我怀里,然后我们就相爱了,一切都无缘由,却又那么地动人。虽然短短的几句,但却包含着我见过的最强大的叙事力量,虽然只有12行79字,但却平白地建起一座迷宫。到底怎么做到的?这么小的一首童谣,或许不难解剖,就让我来试试看。

首先,它具有明显的不合理的叙事。开始的时候写大兔子病了,一直到第四句“四兔子熬”都是顺理成章的,但是到了第五句“五兔子”突然死了,跟前边都不挨着, 这种故意的震惊效果在不分行的文字中很难见到,它是诗的专属权利。正像俄国诗人约瑟夫·布罗兹基的《论读书》里的一句话所说:“对于散文而言,诗歌是一个伟大的训导者。它教授给散文的不仅是每个词的价值、而且还有人类多变的精神类型、线性结构的替代品、删除不言自明之处的本领、对细节的强调和突降法的技巧。”显然,《大兔子病了》这首童谣里可以让人可以看到“线性结构的替代品、删除不言自明之处的本领和突降法的技巧”,它不但可以做散文的老师,甚至很多诗也缺乏这样的勇气。

路易斯·辛普森的《美国诗歌》更是诗歌中“别扭效果”的颂歌。
“不管它是什么,它必须有一个胃,能够消化橡皮、煤、铀、月亮和诗。就像鲨鱼,肚里有只鞋子。它必须在沙漠中游好多路,发出的叫喊几乎像人声。”

回到《大兔子病了》,我们会发现,它在中间出现的“令人震惊的别扭效果”之后,又非常奇怪地没有任何解释,而是顺理成章地接着往下走:“六兔子抬,七兔子挖坑,八兔子埋”。然后,令人震惊又感动的结尾出现了,九兔子突然“坐在地上哭起来”,然后“十兔子问他为什么哭?九兔子说,五兔子一去不回来!”最后的震惊效果来自对整首童谣叙事结构的打破。在前十句都是按数字顺序排的,而最后突然从十跳加九,最后落在五上。按照常理,最后要照应前面,应当回到最前面,应当落在“大兔子”身上,然而实际上却落在了当不当正不正的“五兔子”身上。这当然是一种“通感”式的写法,它用奇异的叙事结构很好地模拟了当一个人“突然想起一件事坐地而泣”的感觉;而且,它成功地建立了一个叙事的迷宫。它隐约地提出了这样的问题:“大兔子病了和五兔子的死有什么关系”?却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读者将永远被困在迷宫之中。

那感人的力量来自哪里?很显然,我们在童谣里看到,二、三、四、六、七、八都是例行公事,十兔子也只是对别人的异常做出反应,只有九兔子是主动的,它回想起了死去的五兔子。而五兔子因为有人关心和回想而变得特殊。活着的物体和环境的不同,就是在于它们有感觉,能够做出和周围完全“不合拍”的事情,九兔子因此变得特殊;而五兔子因为有人爱,有人回想,也成了主角,甚至超过了明显地位最高的“大兔子”。整体上来看,整首童谣表现了世界各国童谣喜欢的一个主题:世事无常,命如刍狗,悲从中来,短歌当哭。

上面只是我的解读,每个人可以有自己的解读。但我相信两点:第一,应当先有感觉,再试图解读作品是如何造成这种感觉的;第二,这种解读的复杂度应当是有限的。如果一个读者对一部作品完全没有感觉,那么即使看了对它的解读,也并不能真正理解这部作品;而穿凿附会的解读如果不是错误的,也是无关宏旨的。

《大兔子病了》曾经在网上广泛流会,原因就是一个“破案式”的解读,大意是这样的:大兔子病了,五兔子被牺牲做他的药引。二兔子爱九兔子,而九兔子爱五兔子, 所以二兔子要借大兔子病了除掉五兔子。六兔子不可能自己一个人抬五兔子,所以它是“被抬”,是七兔子和八兔子杀了五兔子和六兔子,然后把它们埋了……

说实在的,我非常厌恶这个解读,因为首先它毫无道理,其二它完全破坏了原作的美感。写这篇“神解读”的孩子肯定是先感到了《大兔子病了》的力量,然后思考这种力量从何而来。但是,他(她)的解读却和我驶向了完全不同的两个方向。我认为,“破案式”的解读之所以在网上被那么多人追捧,完全是因为我国语文教育的错误方向。多年来,我国的语文教育都强调“中心思想”,忽视美感,粗暴的认为“能够烘托中心思想”就是语言美的终极作用。所以,语文教材宁愿穿凿附会地逐句分析鲁迅杂文每句是什么意思(其实杂文就是安全套一样一次性的东西,有什么可分析的),也不启发学生自己去体会文本真正的美感之源。

《大兔子死了》是一篇杰作,它相当简单,我的解读也尽量简单。你可以不同意我,但我希望你喜欢它。

荐诗 / 光诸
2013/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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